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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公民信息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新京报 作者:杨华云 发布时间:2008-08-26
摘要:公民权益 买卖公民信息将受处罚 主要涉及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 本报讯 ( 记者杨华云 ) 尽管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目前未有任何实质性进展,但刑法已打算对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严重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李适时表示,近年来,
    

公民权益

 

    买卖公民信息将受处罚

 

    主要涉及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

 

本报讯 (记者杨华云)尽管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目前未有任何实质性进展,但刑法已打算对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严重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李适时表示,近年来,一些国家机关和电信、金融等单位在履行公务或提供服务活动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的情况时有发生,对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和个人隐私构成严重威胁,并建议对这类侵害公民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草案增加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或者以窃取、收买等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中国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涉及宪法、刑事、民商事、行政等法律,如与公民通信自由权和通信秘密的保护,涉及刑法、邮政法、电信条例等,而关于公民隐私权保护的,主要涉及民商事法律、行政法、诉讼法,但尚缺乏一部全面规范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法律,近些年的全国两会上,均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希望尽快制订该法,以全面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编缉:吴芸

责任编辑:杨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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